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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来源:云溪融媒 编辑:何诚 2014-11-12 20:06:3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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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我市把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进幸福汨罗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农村道德建设、乡村环境整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明村创建等为抓手,多载体带动,全方位推进,使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步伐明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开创了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新局面。

  一、狠抓农村道德建设,积极树立农村新风尚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针对汨罗农村实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无神论教育,促进农民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全面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

  1.开展“做一个爱祖国、爱家乡的人”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农民理想信念教。以群众性歌咏活动为主要形式,利用各村文化活动场所,组织农民群众举行合唱、独唱、花灯等文艺表演,传唱爱国歌曲,激发爱国热情,在全市农村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歌颂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团结向上、艰苦奋斗的高尚品质,歌颂建设新农村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2.大力倡导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深入开展“爱心慈善企业和爱心慈善人士”评选活动,树立道德新风尚。 在农村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良好风尚,引导农民群众做一个“有爱心的人”。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严格评选程序,评选爱心慈善企业和爱心慈善人士,市级媒体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报道。

  3.大力倡导“做一个讲文明的人”,努力培育新型农民。以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村家庭生活质量,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4.倡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树立人人学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风气。大力倡导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等道德风尚,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评选表彰一批可敬、可学的道德模范。同时,在农村深入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引导农民群众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努力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营造和谐、文明的乡村风气。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严格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

  1.在农村中小学扎实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各农村中小学学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征文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优秀童谣评选”活动等。采取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律宣传、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青少年维权服务等方式,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汨罗市“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强净化网络、网吧、电子、图书、音像制品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狠抓村容村貌整治,营造农村优美环境

  我市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紧密联系新农村建设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人畜饮水安全等工作,通过大力实施乡村环境整治,采取治脏、治乱、治水、治路、治污、植绿、改灶、改厕等措施,着力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

  (一) 大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

  近年来,我市每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资金大力开展城

  乡环境整治行动。城乡环境整治开展以来,市直各部门、各乡镇把环境整治与加快发展相结合,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清理垃圾、污水、杂物、污泥,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清理工作中来,共同营造优美、整洁的家园。

  (二)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

  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强化科技示范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生态经济模式进一步彰显,以项目为龙头、基地为依托、协会为载体的相关产业呈现出较强的生命力,带动农民增收。二是龙头产业带动效果明显。经过几年的努力和精心实施,一批休闲生态农业旅游、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品牌初步被群众认可,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三是鼓励扶持和充分发挥农村新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新生出现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市场营销队伍在壮大农村市场经济和带领群众致富中大显身手,成立了种植、养殖、林果、鲜花、农机等专业协会,通过协会的组织,从资金协调、技术服务、生产管理、市场拓展等环节对农户给予支持,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狠抓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新文化

  (一)加快农村文化场所建设

  一是场所建设不断加强。不断拓宽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筹资的渠道,村级文化活动室、村图书室、老年活动中心、黑板报、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为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活跃广大农民的文化活动提供了必要的设施和场所。二是功能设施逐步完善。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集文化、娱乐、休闲、教育于一体,成为广大农民群众主要的集体文化活动场所,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三是文化水平不断提升。因势利导抓好培训工作,对村组干部、村文化活动队伍负责人、文娱骨干等进行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

  (二) 丰富农村文体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好系列文化活动。市属各文化单位开展送文化下乡,或乡村自发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以文化广场或集镇为中心,集中开展多种文艺表演和文化活动。二是坚持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每年在活动期间向基层农民发放反邪教知识、志愿者服务知识、农业科技等宣传材料,并组织开展群众健康诊治、电影放映、计生用品发放等,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基层群众和农村百姓的手中。三是组织新农村文艺调演。近年来,各乡镇、街道共进行各类文艺调演、展演13场次,参演人数达700余人,观众累计达10余万人次,演出节目总数160余个,涵盖了舞蹈、花灯、情景歌舞小剧等多种艺术形式,极大地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

  四、狠抓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严格按照省级文明村镇的评选标准,在全市开展文明村

  镇创建活动,并严格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评选、提前公示等程序,向上级文明办推荐申报文明村镇。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极大的鼓舞和带动了我市各村镇创建文明村镇的热情和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抓好“和谐文化示范村”建设

  每年选择一定的村委会结对共建和谐文化示范村,要求各共建村和共建单位按照“和谐文化示范村”创建的七条标准,即:有一个功能齐全的活动室;有一个群众文化活动小广场;有一支文艺演出队伍;村内能正常接收中央、省市级电视台电视节目,村(居)委会要安装有线广播;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室外宣传栏;要有专人管理,建管并重,长期坚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发挥“和谐文化示范村”示范作用,推动农村和谐文化建设

  (三) 实行联点包村,开展向农村基层送电脑、送图书

  等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我市实行领导干部联点包村制度,各级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联点单位深入到联系村展开民情恳谈,掌握村情民意,收集各种信息,协调村级事务等工作,并开展向农村基层送电脑、送图书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加快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通过城乡共建、互帮互助等系列活动的开展,极大的提升了农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质量。

来源:云溪融媒

编辑: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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