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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2014-2015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何诚 2015-01-28 16: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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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2014-2015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政办函〔2014〕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2014—2015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岳阳市云溪区2014—2015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2014年、2015年我区单位GDP能耗两年分别下降4.3%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一)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严格项目管理,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力争提前一年完成电力、石化、建材、造纸、水泥等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二)调整用能结构。大力推动天然气使用,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农村沼气,进一步提高非化石类能源消费比重。

  (三)强化能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部门及企业,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

  二、加快节能重点工程建设

  (四)加快实施锅(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

  三、狠抓重点领域节能

  (五)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5%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15年,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42.38万吨标准煤以上。

  (六)推进建筑节能。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实现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

  (七)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低碳出行理念。到2015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13年降低5%以上。

  (八)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区本级节约型办公区示范活动。2014-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均降低2.3%,力争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九)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以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造纸、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高压变频调速、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高效换热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反应器、选择性催化氮氧化物控制等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

  (十)完善价格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提高收缴率。

  (十一)强化财税支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支持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严格落实鼓励节能的税收政策,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十二)推进绿色融资。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节能减排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研究,促进节能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工作领域。

  六、积极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十三)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工作纳入各部门及企业的年度计划。根据湖南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我区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4%的目标任务,加强控制二氧化碳基础性工作,努力构建以政府推动为导向,市场驱动为主体,全民参与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格局。逐步建立测算、评价考核等体系,积极推进低碳产业体系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林业碳汇基础工作,提高我区森林储碳能力。

  七、落实目标责任

  (十四)强化政府责任。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长,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在区下达2014-2015年节能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完成“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部门及企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优。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部门及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

  区直部门2014-2015年节能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责任

  责任单位工作责任

  发展和改革局1、加强对全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

  2、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对新上项目依法依规进行节能评估审查;

  3、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竣工;

  4、协助对万家企业节能监督;

  5、加强节能管理、监察能力建设;

  6、实施问责和表彰奖励制度;

  7、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

  8、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统计数据与各节能主管部门共享;

  9、建立全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每季度后35天内,形成上季度能源统计报告;

  10、加强重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

  11、加强与上级能源统计部门的衔接;

  12、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省、市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施惩罚性电价,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

  13、积极推行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工业和科技

  信息化局1、完成全区工业领域节能目标任务;

  2、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善落实产能退出机制;

  3、组织实施工业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竣工;

  4、按政策要求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5、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实施范围;

  6、重点推进电力、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

  7、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监督检查,落实高耗能产品能耗标准;

  8、按市、区考核要求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

  9、组织实施节能科技增效工程,鼓励支持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住房和城乡

  建设管理局1、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设计率达100%,城区新建建筑实施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以上;

  2、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严格遵循绿色建筑标准;

  3、完成区本级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任务;

  4、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

  5、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材料和再生材料,继续推广散装水泥。

  交通运输局1、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组织实施交通节能示范项目;

  2、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步伐。

  农业发展局1、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搞好农业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资料节约技术的推广应用;

  2、加快淘汰废旧农机具,推广节能机械及设备。

  商务局1、加强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营业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宾馆、饭店的用能监管,宾馆、商厦、写字楼、车站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

  2、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高效空调等。

  机关事务

  管理局1、制定并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措施;

  2、完成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目标。

  财政局1、节能专项资金比上年有所增长;

  2、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较上年增加;

  3、积极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教育局1、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将节能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育与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普知识,增强学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的绿色消费方式。

  云溪质监所1、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

  2、做好节能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深入开展企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3、开展能效标识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列入能效标识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做好能效标识的备案和使用工作。

  供电分公司科学调度峰谷用电,加大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耗电统计和检测力度。

  国税局1、清理“两高”行业优惠政策,查处对“两高”项目和企业违规减征、免征所得税等行为;

  2、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及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扣所得税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地税局1、清理“两高”行业优惠政策,查处对“两高”项目和企业违规减征、免征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地方税收等行为;

  2、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及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扣所得税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编辑: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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