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监管职能,形成打非治违合力,特制定岳阳市云溪区安全环保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一、指导原则
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长效管理”的要求,强化环保、安监、公安、交通、工商、交警、监察、电力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区城乡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云溪区安全环保联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安全环保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陶伟军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王来平、刘敏杰、唐露尧任副组长,区环保分局、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云溪大队、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地税局、区供电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环保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各部门联络工作,办公地点设区环保分局。
三、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等部门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联合执法,时间分别选择在节假日、气候恶劣和深夜等环保安全易发时段。联合执法主要内容是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贮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停靠、偷排偷放、危化品运输管道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检查督查;对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园区内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云溪污水处理厂及巴陵石化生化车间排污情况等进行检查督查,并及时查处群众污染投诉。
牵头单位将每月的执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启动。对涉及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及域内工业企业、云溪污水处理厂、巴陵石化生化车间及危货车辆清洗等违法行为,由区环保分局牵头,报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及供热、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贮存及企业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报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及危化品输送管道的违法行为,由管道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报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组长临时安排的突击检查由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及领导参加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后,由牵头单位将联合执法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紧急启动。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接到通知后,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各有关单位积极协调区应急办共同实施联合执法行动,事后,相关单位应将联合执法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联合执法的负责人及具体执法人员,并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联合执法人员要服从领导小组的调度。
(二)对联合执法所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凡涉及违法行为的,一律立案查处。
(三)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进行曝光。
五、保障措施
(一)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全区安全环保工作督办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通报部门联动执法和查处情况,研究当前安全环保执法工作重点,确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月联合执法情况进行小结,并在月底将情况通报到各相关执法单位。
(三)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曝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
(四)联合执法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列支,主要用于工作运行所产生的开支和联合执法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的补助。
编辑:何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