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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三)

编辑:何诚 2016-11-04 1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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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员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区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您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可拨打: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730-12380,区纪委举报电话:0730-12388

编辑: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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