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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何诚 2017-06-19 1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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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12

 

标题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603-001-0202-2017-0626    
文号 岳云政办函〔2017〕18号 生效日期  
统一登记号   失效日期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词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
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云政办函〔2017〕18号)


各镇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松杨湖港区便民服务中心,绿色化工园,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岳阳市云溪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测算和确定保障标准,确保从2017年起,我区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所有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止保障,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一律清退。在全面认定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以下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1、不按标准施保的问题。彻底清理整顿未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问题。要根据农村低保政策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 
  2、“拆户保”的问题。以公安户籍为基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依据,坚决清理一户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除按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申请审核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以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3、“违规保”的问题。坚决清理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整体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首先要将这类群体无条件全部退出低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按照现行政策相应纳入优抚解困、失地农民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救助范围,或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救助等救助办法,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对违规纳入农村低保的“关系保”,一律清退。 
  (二)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生活困难而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问题。要严格按照《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岳云政办发〔2016〕8号)规定,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 
  (三)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区人民政府决定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我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120元/年(260元/月)。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上旬)。各镇(街道、中心)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扶贫对象识别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专项认定清理整顿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各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7年5月中旬—6月中旬)。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由区民政局、区农业局(扶贫办)负责指导协调,镇(街道、中心)为审核清理整顿主体,集中力量对现有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各镇(街道、中心)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各镇(街道、中心)将本地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于6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 
  (三)复核审批阶段(2017年6月下旬)。在各镇(街道、中心)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6月下旬,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抽查。对每个镇(街道、中心)至少要抽查30%以上的村(居),对抽查到的村(居)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重新审核审批完成后,继续纳入低保保障;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从审批完成后下月起停止低保保障。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7年7月—8月)。2017年7月,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县市区进行全面交叉检查。对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抽查30%以上的乡镇(街道、中心),每个乡镇(街道、中心)至少要抽查2-3个村(居),对抽查到的村(居)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核实认定,并将全市的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于7月15日前报省民政厅。 
  2017年8月,省人民政府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对各市州进行抽查和交叉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检查验收结果与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和资金分配挂钩。对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督促重新开展认定清理整顿,由省人民政府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处分。 
  区有关部门、镇(街道、中心)、村(居)要做好迎检的准备,要将认定清理整顿结果公开公示,资料装订成册,文件归档,报表、台账数据齐全,资金发放明细清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突出镇(街道、中心)主体地位,形成“区政府领导、民政局牵头、部门单位参与、镇政府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成立岳阳市云溪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潘宏军任组长,邓岳生、刘庆雄任副组长,区民政局、区农业局(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云溪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产分局、区工商分局、云溪交警大队、区政府金融办、区残联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政局,由涂昌奇任办公室主任,王正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街道、中心)也相应成立以镇长(主任)任组长,民政、扶贫、司法、城建等为成员的领导班子,抽调专门人员,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民政局负责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向区扶贫办提供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和相关审核审批资料。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切实做到区财政兜底保障,并安排专项清理整顿所需工作经费。云溪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农村低保家庭户籍情况。区扶贫办负责与区民政局共同做好兜底脱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并向区民政局提供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等情况。区残联负责向区民政局和区扶贫办提供重度残疾人名册,做好残疾等级核查和认定。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无房、危房困难对象的住房保障。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低保对象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政策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各镇(街道、中心)的清理整顿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房产分局、区工商分局、云溪交警大队、区政府金融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财政供养、房产、工商注册、车辆、银行开户及资金查询、病种及救治情况等信息的核对。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认定清理整顿任务。 
  (三)严格审核审批。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中心)审核工作,入户调查要做到100%,民主评议要做到100%,公开公示要做到100%,民主评议要真评真议,确保审核审批准确。区民政局要严格复核审批,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核查,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全部入户核查,坚决防止优亲厚友。进一步强化公示公开制度,各镇(街道、中心)、村要在固定公示栏公开低保政策和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审核、审批结果,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 
  (四)严格收入核查。对农村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严格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农村困难家庭是否纳入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基本依据。民政、扶贫、统计、残联等单位要加强对接,统一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核算标准和办法。要加强人社、房产、工商、交警、金融办等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比对。凡家庭收入超过标准或家庭有机动车、商品房、非生活所需高值物品等明显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纳入低保范围。 
  (五)完善工作预案。要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统一政策答复口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激化矛盾、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六)严格责任追究。本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镇(街道、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具体工作谁签字谁负责。对认定清理整顿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查处,追查到底。

编辑: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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