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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云溪区第二轮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细则

编辑:何诚 2015-01-29 21: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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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岳阳市云溪区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工作任务,根据岳云办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

  1、形式多样,深入广泛宣传

  各新闻媒体要紧贴工作中心,及时跟进报道。手机报和固定电子屏对环保工作动态、整治实施情况及针对性新闻,每周公布不少于1条信息;区电视台设立环保专栏,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部门不作为和企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对后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每周播放不少于1次;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要组织环保宣传车、宣传板(栏),在云溪城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及各乡镇巡回宣传环境整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及环保知识,并配合重点企业联合执法行动搞好现场宣传。要结合“六五”世界环保日“向污染宣战”的主题,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环保知识手册、悬挂环保宣传标语、制作环保知识宣传展板、开展环保知识讲解和咨询活动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解见附表,下同)

  2、突出重点,强化企业意识

  环保、司法、安监、畜牧等部门及各乡镇要深入企业和农村养殖现场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要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看到区委、区政府打击环保违法行为和整治环境的坚定决心,让企业生产经营者深刻认识到自身肩负的法律责任与公共责任,从而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同时,要督促企业根据环保管理要求,将企业生产流程、污染因子、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以环保承诺方式在厂门外醒目地点建立公示牌进行公示。

  3、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参与

  公开招募一批环保志愿者,通过培训后,参与环保监督和整治行动。

  二、明确整治目标,分解工作任务

  2014年环境整治行动对象主要包括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粘土砖厂、燃煤锅炉和流动污染源等。

  1、加大投入,提升园区品质

  今年集中对13家企业进行重点整治。科立孚、尤特尔、普拉玛、东方雨虹、亚王精细、长旺化工、中科华昂、农大海特、磊鑫化工、东润化工等废气污染企业要增加收集处理设施,实施有序排放,其中科立孚公司实行整体搬迁;长科化工要规范处置工业废渣,改变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科苑公司树脂要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做好污水池密闭和防渗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斯沃德化工有限公司要规范现场管理;今年要淘汰长科化工、普拉玛、道仁矶溶剂化工厂等企业三台燃煤锅炉(21t/h),改为统一供热。

  2、强力整治,改善区域环境

  对园区外23家化工企业(其中氯化钙生产企业7家)、5家粘土砖厂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实施关闭取缔。今年关闭道仁矶化工厂、茶港化工厂、月形化工厂、兴旺塑料厂、国强净水剂厂、光辉油脂厂等企业;取缔鑫泰化工厂云溪铁路三角坪废油储存点、沈立贤餐厨废油加工厂、天顺饲料道仁矶分公司、鑫泰化工道仁矶镇滨江废油加工点、天顺化工厂助剂装置、临湘市鸿源化工公司;因湖南金穗农药有限公司属临湘市主管企业,报请市环保局依法处理。二是解决遗留问题。对昌环化工厂、通力化学助剂厂、省塘村已关停的3家小炼油企业(原茂岳化工厂、盛和化工厂、凯棠油蜡加工厂)因生产装置老化、遗留废水、废渣未彻底处理的问题,要彻底清理并依法拆除废旧设施、设备。三是专项整治氯化钙行业。今年,对7家氯化钙企业统一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治要求,实施限期整改,具体整治要求为:①盐酸贮存用罐装,罐区设立围堰;②厂区设立规范化的水体应急事故池;③反应池、沉淀池、中和池等构筑物内壁一律做防腐处理;其中反应池四周设立围挡,防止酸性气体扩散;④反应池废渣设立暂存处,定期送至固体废物填埋场规范处理;⑤燃煤堆场做好防扬散、防流失措施;⑥厂区地面全面硬化,规范雨污分流系统;⑦区域内所有氯化钙企业不得扩大生产规模,不得新建氯化钙生产装置和储罐。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关闭。四是开展粘土砖厂整治。按照实施拆除、平整场地、恢复生态的要求,今年关闭永济乡砖厂、道仁矶镇砖厂、路口镇南山砖厂、云溪乡新民砖厂、云溪乡坪田四砖厂等5家粘土砖厂。

  3、多措并举,规范种养秩序

  通过整治、清退、禁止和技术革新等措施,改变农村种养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养殖布局规划。各乡镇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依照法律法规清退禁养区的养殖场,妥善安排养殖户转址、转产;整治限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不得扩建栏舍,栏舍地面、化粪池必须硬化,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工艺以及“养殖—沼气—种植”等养殖模式,粪污处理后,排放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对列入2014年计划的51家养殖场划定具体区域、确定整改名单,明确责任主体,采取干清粪、雨污分流和关闭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三是切实保护水资源。中止陆城镇珍珠养殖合同,不再投放河蚌,予以取缔。清除道仁矶镇白泥湖芡实幼苗,确保水源水质。

  4、积极争取,促进项目建设

  加强松杨湖治理,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制定治理规范,启动治理工程;督促云溪(危货)物流中心尽快完成一期工程建设,解决危货车辆乱停乱靠、随意清洗问题。同时,建立危化品运输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危化品运输市场环境污染源头治理,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罐体清洗作业的非法企业、摊点坚决予以惩处。

  三、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整体合力

  1、强化执法,健全联动机制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和工作制度,加大现场联合执法力度。环保部门坚持局领导带班、全局干部职工轮流值班,落实每天日常值班巡查制度。对排污单位进行全年不间断值班巡查,主要检查企事业单位偷排、偷放以及环保设施停运或闲置等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园区巡查机制,重点加强对园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企事业单位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及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危货车辆的停靠、清洗行为,打击危货车辆偷排偷放、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在云溪(危货)物流中心未启用之前,加强卓远等洗车场所的监管,确保洗车废水进入污水厂处理、废气收集处理。公安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环保执法,及时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案件和恶意环境违法案件;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做好案件移送材料的审查,补充侦查相关证据材料,控制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暴力抗法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安监部门要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检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按要求规范化操作;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通部门要加强危货车辆运输公司的监管,杜绝乱停乱放现象;对危货物流公司及危货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嫌造成环境污染的危货运输车辆进行暂扣,按照职能权限调查处理。交警部门要监督危货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及阀门未密闭等行为,严禁有上述行为的危货车辆在城区内通行;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对相关道路执行管制;对危货物流公司以及危货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进行环境安全教育。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管委会要搞好园区企业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企业的安全、环保意识与责任;指导、协调、监督园区企业搞好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园区企业存在的安全、环保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加强对园区排污管网的监管,防止企业及外来危货车辆通过排污管网违法倾倒污染物;协助安监、环保部门及时处理园区内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环保突发事故。监察部门对计划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效能监察;电力部门要对计划中关闭取缔的企业实施强制断电;工商部门对计划中关闭取缔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对计划中关闭取缔的企业及时终止税费票据发放等。

  2、明确标准,分类奖励扶持

  一是对于证照齐全,合法生产但因选址不当或因整治需要搬迁和关闭的企业,参照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补偿执行;二是对于过去证照齐全,属于“十五小”企业的,从国家关闭“十五小”企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偿;三是对于积极配合、提前完成关闭和取缔任务的企业予以适当奖励;四是对于符合条件、积极搬迁入园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减免相关费用和开辟绿色通道;五是对于手续不全、违法生产的企业,原则上不予补偿。

  3、重点督办,推行挂牌制度

  对整治不力、行动迟缓的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约谈主要负责人。

  4、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环境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成立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查组,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牵头,区监察局、区人大城环工委、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参加,定期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坚持实施一票否决,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乡镇和部门实行年度考核 “一票否决”:一是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的;二是辖区内违规新上建设项目的;三是未按要求落实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达指令的;四是弄虚作假,暗中纵容、庇护被整治对象的;五是部门违规审批项目的。

编辑: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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