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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云溪区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编辑:何诚 2015-01-29 21:14:3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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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新区的决定》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区突出的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使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在第一轮云溪区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精神,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问题,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促进全区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采取“关停、整合、搬迁、提升”以及提高入园企业门槛,监督规范巴陵石化、长岭炼化两厂下脚料及危险废物管理,开展重点区域(工业园、道仁矶镇基隆小化工片区、九龙台小化工片区等)、重点流域(松杨湖水系、白泥湖水系、芭蕉湖水系等)、重点行业(氯化钙生产行业、危货车辆管理行业、农村畜禽养殖行业等)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有效遏制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等行为;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从而改善全区环境状况,具体做到“四个确保”:确保云溪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率达到90%以上;确保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水质达标率为100%;确保芭蕉湖、白泥湖、洋溪湖、松杨湖等主要水体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确保农村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确定整治对象,区分各类企业的不同情况,按年度分类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将整治任务逐年分解。

  (二)宣传发动

  区政府在相关会议上进行动员和部署,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区电视台设立环境综合整治专栏,公告整治企业名单及工作动态,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整治

  按照轻重缓急,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整治。

  1、整治要求:

  (1)列入关停、取缔企业,必须切断生产电源、水源,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安全妥善处理遗留污染问题。

  (2)列入搬迁入园企业,必须按照关停企业要求处理现有企业。同时按照新入园企业标准进行准入审查,具体做到规模扩大,工艺更新,设备改进,管理提质,排污达标。

  (3)列入原地整治的企业,必须按照环保要求美化厂容厂貌,完善治污设施,规范现场管理,稳定达标排放。

  (4)列入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必须按照专项方案逐一落实,确保整体验收合格。

  2、整治安排

  (1)2014年重点关停、取缔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化工厂等21家企业(装置),对工业园13家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区范围内氯化钙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取缔陆城珍珠养殖和白泥湖芡实种植;启动危货车辆停洗车场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启动松杨湖等重点流域的综合治理;完成不少于50家养殖场的清退和整治(具体实施计划见附表)。

  (2)2015年继续开展危货车辆停洗车场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行业专项整治,取缔布局分散的清洗摊点;对工业园内相关企业进行整治;关停全区粘土砖厂;完成不少于50家养殖场的清退和整治;并根据2014年整治情况及本年度的实际,安排相关整治任务。

  (3)2016年重点关停整治岳阳迪普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对工业园内相关企业进行整治;继续实施松杨湖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完成不少于50家养殖场的清退和整治。查漏补缺,巩固前段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成立岳阳市云溪区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邱虹任组长,区委副书记陶伟军、区政府副区长唐露尧任副组长,环保分局、供电分公司、工商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财政局、公安分局、监察局、法制办、发展和改革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畜牧水产局、农业发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水利农机局、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长岭街道办事处、巴陵石化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环保分局。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企业的排查、环境整治计划的初步制定、环境执法行动的落实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电力部门负责配合落实环境整治计划中关停、搬迁企业的断电、限电措施的实施等相关工作;工商部门负责配合落实环境整治计划中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注销,整治、搬迁企业的限制营业执照年检等相关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落实涉及职责范围的整治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巴陵石化社区、负责行业管理或辖区内整改任务的具体落实。

  2、加强管理,严格执法

  严格源头把关,云溪工业园外一律不得再批准新建化工及其他污染类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地、重要水体周边、交通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也不得新建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公安、安监、交通、畜牧等主要职能部门要加大现场检查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安监、公安、交警和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夜间巡查和零点行动常态化;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416016,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举报和处理。

  3、强化责任,严格追究

  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长岭街道办事处、巴陵石化社区、及相关责任单位是“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具体组织者和责任主体。整治期间实行季度碰头,半年调度,年终检查验收和目标管理考核。区委、区政府对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纳年度党政绩效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对整治对象未采取措施,没有达到工作效果的,由相关部门对单位责任人从严追究责任,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不符合条件违规提供场地或违规审批准入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环境违法行为的,由区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加大投入,以奖促治

  企业作为治污的主体应加大投入,确保治污资金到位。发改、财政、环保、工信、畜牧等相关职能单位要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政策及资金。区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要整合资金集中用于整治行动。按照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的决议,区政府对三年环保整治行动在公共财政中列支不少于1000万专项预算,其中2014年列支300万元专项预算,对及时完成关停、取缔任务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对积极搬迁入园、整改的企业给予适当扶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手续办理上也应简化程序,减免费用,优化服务。

编辑: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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