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试行)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改善我区既有多层住宅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本方案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取得合法批准手续并建成投入使用的未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业主的多层住宅。不包括已列入旧城改造拆迁计划的住宅以及居(村)民自建住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业主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协商”的原则。由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对电梯施工安装、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运行等负主体责任,政府依法依规做好服务工作。
(二)坚持“专业设计、专业安装、专项验收、确保安全”的原则。满足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抗震和特种设备安装等要求,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阻碍消防通道,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三)坚持“尊重现状、注重实用、减少占用”的原则。不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且尽量少占用现状绿地等公共空间。
三、责任分工
(一)岳阳市云溪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住建局,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所有审查事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审查事项,由区住建局负责分办、转办和督办。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宅原产权单位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及矛盾协调等工作。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予以协助。
(三)区自然资源、住建、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城管、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审查、审批、奖补资金落实及安全监管等工作。
(四)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实施主体,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加装电梯筹备小组等)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意见统一、工程报建、资金筹措、设备采购、组织实施、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住宅原产权单位或书面委托住宅原建设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与委托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五)资金由业主自行筹集。具体费用由业主综合所在楼层等因素自行协商,按一定比例分摊。符合条件的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加装电梯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四、实施程序
(一)业主申请。经本小区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向区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协议。协议需明确电梯加装经费筹集方案(工程费用和电梯设备费用)、运行维修费用分摊方案(电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
2.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3.依法依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现场踏勘。由区住建局牵头,协调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自来水公司、区华润燃气分公司、区供电分公司、住宅原产权单位等进行现场勘察,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方案公示。现场踏勘原则同意后,申请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电梯加装设计。在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指导下,将设计方案在本单元房屋、小区公示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公示材料包括:
1.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2.双 3/4 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协议;
3.电梯加装经费筹集方案,运行维修费用分摊方案;
4.依法依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业主协调解决,统一意见。
(四)联合审查。经公示后无异议,申请人向区住建局提出电梯加装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初步审查意见;
2.公示意见单;
3.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收到上述材料后,区住建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城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及相关管线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加装电梯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
(五)工程施工。联合审查通过后,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申请人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通过的图纸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书面告知区住建及市场监管部门。
(六)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依法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的,应将工程竣工资料向区城建档案馆移交,并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七)使用维护。电梯的使用管理、维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运检机构或者协商明确一名业主管理电梯,受托人(单位)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并委托原 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鼓励业主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依规及时接受检验。
五、其他事项
(一)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归出资业主按协议约定共同所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用地面积。
(二)区住建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适时统一公布有资质的住宅电梯安装、维修单位名录等信息,方便居民自主选择。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与老旧小区改造等相结合,科学设计,精心施工,有序管理。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办理流程示意图)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热点问题解答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对象是哪些?具体补助多少?
既有住宅是指已取得合法批准手续并建成投入使用的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非单一业主的多层住宅。不包括已列入旧城改造拆迁计划的住宅以及居(村)民自建住宅。根据《岳阳市云溪区既有房屋加装电梯奖补办法》岳云政办发〔2021〕13号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每台奖补8万元,纳入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电梯加装可以额外奖补2万元。
2.加装电梯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加装电梯申请表;电梯加装业主征求意见表;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协议(包括电梯加装经费筹集方案);运行维修费用分摊方案。
3.加装电梯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到哪里申报?
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由云溪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现场踏勘施工图备案审查,施工联合审查等事宜。
4.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如何管理?
电梯后期维护管理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并在加装电梯协议中予以明确,包括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运行维修费用(电费、保养、维修、更新、管理费用)分担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加装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及相关监督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加装电梯过程中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因加装电梯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要求调解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的申请什么时候截止?
按照《岳阳市云溪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先建后补的原则,奖补资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常见户型示意图
加装方式说明:该加装方式结合楼梯休息平台加装电梯,错层入户,对北侧加装空间有一定要求,一般不需要占用业主专有部分,协调难度低。
加装方式说明:该加装方式结合楼梯休息平台在建筑凹位加装电梯,对周边建筑影 响较小,南北两侧住宅均可平层入户。一般会占用业主专有部分,协调难度较大。
家装方式说明:该加装方式结合楼梯休息平台加装电梯,错层入户,对北侧加装空 间有一定要求,不占用业主专有部分,协调难度较低。
家装方式说明:该加装方式结合住宅的连廊在建筑凹位加装电梯,对周边建筑影响 较小,平层入户。该加装方式,不需占用业主专有部分,协调难度较低。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住房出资参考比例
来源:云溪区住建局
编辑:邓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