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1.严禁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一桌餐”等隐秘吃喝活动;
2.严禁违规收送土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或有价证券,不得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违规“隔空送礼”;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过节礼品礼金、购物卡、各类电子礼品、高档烟酒及名贵特产等,杜绝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占用、换用、借用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除值班、应急活动等公务用车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必须定时定点存放;
5.严禁借考察、学习、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6.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借机敛财;
7.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守住纪法底线;
8.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擅离职守、麻痹松懈,严格落实值班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节前教育,将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各项要求贯彻到位、落到实处。党员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管理,杜绝侥幸心理,确保廉洁过节。
云溪区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及时查处、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云溪区纪委监委
编辑:陈李晖